武陵賞花.JPG  

  相信有很多人都遇過很吵的鄰居,尤其有小孩的,那更是誇張,跑步聲或是玩球的聲音,令人不堪其擾。有名女子就是被她樓上鄰居吵到受不了,有小孩子的跑步聲和哭聲還有一些諸如拖拉家具的聲音,使她夜不安寐,經醫師診斷有失眠和焦慮,於是她向鄰居求償三萬元,她還有自己提出跑步聲、孩子哭聲等等的錄音證據,還有大樓管理員的值勤日誌,證明有請管理員出面規勸,不過其求償仍遭法官駁回。
  大部分住宅會有的比較吵的聲音不外乎也就是一些家具拖拉的聲音、比較大的腳步聲、跑步聲或小孩子哭聲之類的,上述這些聲響皆為一般人居住日常生活中正常活動之聲響,發生時間若也非在半夜,即未超出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難認為已達到噪音的侵權行為程度;況且上下樓層的鄰居關係,本來也就難期待各自的行為完全寂靜無聲,或作息時間完全相同,彼此日常生活相互影響、聲息相聞實屬難免。縱使你在房屋內聽聞的部分聲響是你樓上鄰居發出的,也難因此認為已達到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程度,與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的「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之聲音雖未達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但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者」仍有所不同。
  倘若聲音聽起來未超出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的客觀標準,法官通常就不會認定有構成侵權行為,至於容忍的客觀標準多多少少也會因人而異嘍!

*更多法律資訊請追蹤本所官網👉https://sunrisetaipei.com/

arrow
arrow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