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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曾有餐廳拒絕訓練人員帶著尚在訓練中的導盲犬到餐廳用餐的事件,到底餐廳能不能以禁止帶寵物為由即禁止導盲犬進入呢?或許很多業者會怕狗進入餐廳會弄髒用餐環境,狗毛會亂飛、有跳蚤等等的,但導盲犬有別於一般的寵物,牠們等同於視障人士的眼睛、帶領者,是否也跟其他寵物犬一樣,能被餐廳或其他公共場所拒於門外?

  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陪同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1項和第2項有明文。且同法第100條規定,違反第60條第二項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接受四小時之講習。

  對於導盲犬、導聾犬等犬隻在引領身心障礙者時,除了我們一般人不能觸摸、餵食等有干擾牠們的行為出現,就算你覺得牠好可愛想給牠一個鼓勵的撫摸也不行,餐廳、捷運、百貨公司等地方更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牠們進入,若違反規定經限期仍未改善,屆時恐遭處以最高五萬元之罰鍰,而且還要去上四小時的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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