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3 陳律師同德國中演講-2  

  本所陳律師受邀,於本月13日至同德國中與家長們暢談在孩子於青少年期間常見的法律問題,演講內容首先針對民法給予父母懲戒子女之權利範圍為定義,表示應於一定必要範圍之內,不得隨意濫用。至於學校對於學生之教育監護範圍,原則上不及於學校之外,範圍上較家長之懲戒權為狹;其次,陳律師透過案例解說之方式,將孩子可能遇到的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問題,一一加以分析,並更對於時下青少年間常有之性騷擾、性霸凌問題作介紹,並且闡述青少年在受到傷害後,所可能產生之PTSD反應,最後切入長年以來最普遍的犯罪問題-即毒品問題,將目前政府機關對於毒品之分類簡要介紹,最後並開放時間供在座各位家長提問,反應熱烈,深獲好評。

20161013 陳律師同德國中演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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