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pee  

  有關買賣凶宅瑕疵,以前吾人所瞭解的案件,頂多是民事賠償,或是刑事部份得易科罰金。不過,最近有一件新聞案例指出,有人因為賣凶宅被判刑抓去關,且不得易科罰金。經常買賣房屋者,應加以關注。

新聞指出,謝先生委託仲介公司售屋,隱瞞了配偶曾經在家裏燒炭過世的訊息,並且在屋況說明書上勾選不是凶宅,買家帶親友看屋時,謝先生仍保證房屋不是凶宅。此後,宋小姐買得該房屋,聽聞鄰居告知前述房屋有燒炭自殺情形,對屋主謝先生提出詐欺取財刑事告訴,法院審理時,謝先生雖然坦承隱瞞凶宅之事實,卻未賠償買方。就算謝先生沒有前科,法官仍判決八個月有期徒刑,而且沒有緩刑。

  買屋或賣屋的人,都應該注意,有凶宅事實,一定要告知,不要以為被告非重罪不見得抓去關,那可不一定喲!詢問是否為凶宅,多向鄰居探聽探聽,千萬不要只聽信屋主片面之言喔!

*更多法律資訊請追蹤本所官網👉https://sunrisetaipei.com/

arrow
arrow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