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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聞報導,林小姐至某加油站加油,去上廁所時,發現清潔人員正在打掃,因地面濕滑還有水花噴濺,準備離去時,高跟鞋跟卻卡進蜂巢洞型止滑墊,乃失去重心跌倒,造成骨折、臉部、頭部及其他部位的受傷。林小姐主張,依消保法規定,加油站應提供安全環境,卻未保持廁所地面乾燥,另外也未提供安全止滑墊,清潔時沒有在門口放置警示標誌,加油站顯有疏失。加油站則抗辯說,林小姐當時穿著約 7公分的高跟鞋,才會重心較易不穩,而且跌倒原因是高跟鞋卡在止滑墊時強行拔出所造成,與廁所外是否有設置警示標語無關,主張止滑墊設置並無不當。加油站另抗辯說清潔人員清洗時,地上濕滑,外人一看就知道,認為是林小姐自己個人行為造成跌倒,與加油站無關。但是,法官認為加油站附設廁所亦屬於消保法所規範服務範疇,其次,林小姐跌倒與止滑墊欠缺安全性確有因果關係,乃判決加油站應賠償。

  營業場所常有許多顧客來來往往,業者對於公共安全,千萬毋掉以輕心,過往也經常發生顧客在餐廳、速食店、大賣場等地方,或因地板濕滑跌倒受傷,或因扶手有問題而從樓上滾下來受傷,或因被堆疊之貨品跘倒受傷等等,原因不一而足,總之,類似情形,法官多容易從寬認為業者違反消保法的規定,也就是未提供安全消費服務而判決應賠償。例如前述案例,雖然加油站抗辯非因濕滑跌倒,而是高跟鞋的問題,法院還是認為止滑墊欠缺安全性。此故,業者在置放止滑墊時,可要相當的留意是否合宜?是否安全?以免下次又有高跟鞋卡住跌倒,萬一跌出人命,消費者可憐喪命,老闆則是花大錢還不一定能消災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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