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pee  

  又到了一年中秋團圓的時候,但因為今年中秋在星期日,本來就會放假,許多雇主就說那就不用在放假了,讓勞工很不高興,又因為臺灣工會組織率很低,就算有組織,也是以企業工會與職業工會佔大宗,過去少有橫向串聯的產業工會,勞工沒辦法像是德國、日本、英國甚或美國等國一樣集結起來抗爭,讓雇主恣意橫行,剝奪勞工們的小確幸。
  不過,勞動部在去年發布解釋函令(勞動部103年5月21日勞動條3字第1030130894號),表示今年開始,如果勞工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應該要擇日補休,換句話說,以今年中秋為例,如果是放在禮拜日,就要擇日補假,當然補假不可以放在本來就放假的例假日,例如隔天對於勞工來說本來就是放假的「教師節」,而至少應該是在9月29日星期二的工作日,除非勞雇雙方本來就約定教師節不放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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