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pee放暑假  

  報載台北市今年的重陽敬老津貼,將新增匯款的方式,如同老人年金一樣,聽起來是再自然不過的政策,反而是以往居然沒有這個選項,而必須當面領取,其不便之處實在是難以想像,試想如果是放在村里辦公室要許多年邁長者去領,會造成他們多少的不便?而如果是要市府公務員或是里幹事挨家挨戶發放,又會浪費多少人力?甚至這種當面發放的做法,會不會產生漏發或是保管不慎而遺失的風險都未可知。所以,還不如借用老人年金的帳戶,把敬老津貼一起匯進去,豈非隨時可領、隨時可用,怎麼想都會比當面領取來得方便。
    沒想到,掌管老人年金政策的勞保局卻一口回絕了柯P的想法,認為如果沒有每位老人們書面同意,就不能提供台北市政府這些帳戶資料,試問,如果台北市政府可以取得每位長者的書面同意,幹嘛不直接和他們書面要個帳戶資料就好?還是轉個彎去向你勞保局要?勞保局提這種意見出來,其實就等於明白說:「我不想配合你柯P這個政策!」不就好了?
    當然,在筆者看來,勞保局擔憂的理由不外乎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因為老人們的帳戶屬於個人資料,原本只是為了領取老人年金才會把這些個人資料給勞保局,如果現在要挪作發放台北市重陽禮金之用,可能就會違反該法第16條:限制個資不得作為「目的外使用」的規定。
    但這種因為個資法上路,造成重陽禮金發放不便的情況,其實在幾年前就發生過,當時台中市有廟宇就因為區公所受限於個資法,拒絕提供老人們的資料,以致重陽節禮金無法發放,最後詢問法務部的結果,才發現這種其實可以適用個資法第16條促進公共利益或有助於個人利益的例外規定,才解決重陽節禮金無法發放的問題,跟現在勞保局拒絕提供帳戶給柯P的情形可說如出一轍,試想,發給老人們重陽節禮金理當屬於促進公共利益並有助於當事人利益,應該可以適用個資法第16條的例外規定,勞保局與其還在拘泥沒有老人個別書面同意,所以就拒絕提供給柯P這些帳戶資料,不如發個函去問問法務部,這樣做是否適法,不是比較積極而有效率嗎?

全文同時刊載於自由電子報: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5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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