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山中湖  

※ 案例: 阿土駕駛的小貨車與阿水的小轎車發生車禍,雖然雙方都沒受傷,但阿土的小貨車受損嚴重,經法院判決後,確定阿水應賠償阿土5萬元。但阿水在判決後避不見面,阿土到法院打算聲請強制執行,卻被法院要求應提出阿水的財產清單以便執行,試問阿土應該如何查詢阿水的財產?

※ 聲請強制執行程序,債權人原則上必須提出執行之標的為何,並以執行之標的所在地之法院為管轄法院。在標的有複數時,得以其中一法院受理案件後,並請求其他財產所在地之法院協助執行。
 債權人如果要查詢債務人的財產,可以持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到國稅局等稅捐單位,並附上「債務人的身分證字號」,取得債務人的財產清單(稅籍資料),包含所得、土地、房屋、汽機車等,但如果是動產等其他不納稅的資料,並無法透過國稅局取得。
 另外,債權人也可以透過法院函查債務人的勞健保與郵局存款資料,前者可以確認薪資所得,後者可以確認郵局帳戶,以利強制執行。但要注意的是除郵局以外的金融機構並不允許民事強制執行案件聲請查詢。還有一個則是可以向集保中心查詢債務人有無有價證券可供執行。
※ 本案的情形,阿土可以透過國稅局或是法院來函查債務人阿水的財產,以利之後的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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