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pee與朋友  

問:C螺是我國雲林人,在法國留學時認識了法國人艾曼妞,兩人在法國結婚並定居於巴黎,艾曼妞常聽人說台灣是鬼島,所以從來沒有來過台灣,婚後艾曼妞經常對C螺暴力毆打,C螺在長期家暴的陰影下逃回台灣,為了結束這段婚姻,想要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請問C螺可以在台灣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嗎?

答:俗語說沉冤莫白,就是說判官要對人裁判時必須要讓人有辯駁的機會,因此法院遇到涉及外國人糾紛事件時,首先要考量的是,要求外國人來台灣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是不是符合公平正義,所謂公平正義是指外國人來台灣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白話說就是讓一個外國人來台灣法院處理糾紛會不會太超過,另外也會考量法院對於事實的調查成本會不會太高,方不方便。通常會評估當事人的國籍、住居的地方、與台灣的關係深不深、糾紛發生的地點、財產所在地等等,如果不符合比例原則,當事人不太可能來台灣就審,或是法院調查事實都在國外,調查事實非常困難,法院會拒絕審判,本故事雙方在國外結婚,艾曼妞人也在國外,甚至從來沒來過台灣,發生家暴事件也在法國,艾曼妞跟台灣幾乎沒有關聯性,法院調查也困難,很有可能會拒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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