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民律師新聞扎記  

庶民律師新聞扎記4.1:交通部認定通案瑕疵,福斯銷量跌2/3推出刮刮樂送車?(一)

 

翻開新聞,見到『交通部認定通案瑕疵,福斯銷量跌2/3 推出刮刮樂送車』-Yahoo!奇摩新聞。內容略為:「交通部今年一月中宣布將啟動對福斯汽車DSG變速箱故障瑕疵安全性調查,二月福斯汽車台灣銷售量狂跌三分之二,連國外銷售都受到衝擊,福斯汽車台灣代理太古汽車執行董事黃齊力昨日不滿的說,交通部把個案當通案處理,外商不知道如何和交通部溝通!交通部路政司技正林福山昨日態度強硬的說,從一月中公布開放車主通報,至今已有上千位車主表示車輛有瑕疵,是否為DSG變速車廂故障瑕疵所致,還得進一步確認,但通案認定與案例多少無關,重點在車輛瑕疵為設計問題還是個人使用習慣所致。福斯汽車DSG變速箱故障瑕疵安全性調查作業,預計六月底完成,林福山說,交通部在調查結束前並未要求車商強制更換變速箱,只希望業者自行擬定召回改正計畫書,並針對七速變速箱的行進間電路板熄火、六速變速箱問題進行改正。目前台灣約有四萬輛福斯汽車,根據福斯汽車統計,更換一個變速箱約需台幣三十萬元,黃齊力說,這筆變速箱更換支出,對太古集團而言不會造成太大負擔。」。

庶民律師認為,不論是進口車還是國產車,有些設計上的瑕疵在所難免(就像之前V牌的暴衝事件),只要原廠願意負責召回,誠實面對錯誤改正即可。就像日本T牌在2010年也出現過車體瑕疵事件,而且受波及的車輛數目相當龐大,形象與股價可說是跌到谷底,但經過這兩三年的不斷召回檢修,還有降價回饋,不但形象逐漸回升,品質也重獲消費者肯定,再次成為全球銷售冠軍。所以,不論交通部這次認定是否過於輕率,政府機關勇於任事之精神還是好的,所以原廠也不宜反應過度,而應積極擬定召回計畫,就算是烏龍又何妨?更何況,該德系車款雖說甚麼國民車,但售價也並不便宜啊!若能吸收成本,全面性召回並更換變速箱,除可一勞永逸解決問題,更能提升企業形象,化危機為轉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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