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刑事追訴 (709)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台塑嘉義縣新港廠上周傳出一位丹麥籍技師染疫,嘉義縣朴子警分局日前於網路巡邏發現,於LINE社群「嘉義綠豆大小事」,發現一名暱稱「馬克」的男子,未經查證逕自公開散播丹麥技師假足跡,引起網友恐慌,經嘉義市政府公告證實為不實訊息,為迅速闢謠,警方即組成專案小組,追查散布訊息男子到案,訊後移送法辦。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竹市一名經營火鍋店的李姓男子與陳姓女子原為情侶,李男去年於自己所經營的火鍋店與陳女發生口角後,過程中也動手動腳,最後女友不僅臉部受傷、左眼變成熊熊眼,四肢也有多處淤血。陳女氣得提告傷害罪,但後續又撤銷,兩人不久後也分手。未料李男事後仍對陳女心懷不滿,用自己的A片網站PORNHUB帳戶,將自己以前和女友自拍的性感床片上傳到PORNHUB,讓女友不為人知的那一面供全球觀賞。陳女直到由友人告知才發現此事,氣得對李男提告,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李男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有期徒刑5個月並沒收犯罪的2支手機。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近日有則新聞報導,有名張姓婦人和尹姓男子是同棟大樓鄰居,張婦發現住家門口被人尿尿,但大樓沒有逐棟逐層裝監視器,抓不到「尿襲者」,張婦因此自費在家門口安裝監視器蒐證,但監視器裝設後,除了能拍到張婦家門口,也能拍到電梯間走廊,尹男認為自己和親友從電梯出入時,會被張婦的監視器清楚拍下,隱私權受到侵犯,提告要求張婦拆除監視器,並訴請賠償1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地院一審認定張婦沒有侵犯隱私,判她勝訴,不用拆監視器;二審合議庭認同張婦未侵犯鄰居隱私,但裝監視器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改判須拆除監視器確定。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吃霸王餐不付錢,小心吃免錢牢飯! 2

  日前新聞報導指出,新北市汐止最近出現了疑似霸王餐慣犯!業者說,這名男子打扮時尚、還穿戴名牌,點了125元的食物,卻在吃完後,說自己錢包放在車上、要回去拿,業者不疑有他,沒想到對方竟一去沒回來。事後將他的長相PO網,竟有小黃運將回應,說自己曾經載過這名年輕人,也是不付車資,直到員警出面,他才乖乖付錢。而在宜蘭慈安路的這家小吃攤,上個月也有一對男女顧客,消費300元,吃飽喝足後卻說忘了帶錢包,要先抵押健保卡等等再來付錢,店員一聽不對勁,問說能不能改押手機,但對方卻說手機不是他的,老闆本來想說給個方便,但對方這一離開就再也沒有回來,附近店家似乎也遇過這名男子,用同樣的手法吃霸王餐。老闆氣得報警處理。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女星陳喬恩2日晚間在看完好友王心凌的演唱會返家途中,意外拾取新台幣1000元,被男友分享在IG,她也開心轉PO影片預告將把1千元捐給流浪動物,不過,這恐會犯侵占遺失物罪。對此,經紀人澄清不知道有這規定,而陳喬恩在媒體友人提醒下,事後也趕緊前往警局報案歸還財物,並錄製影片說明來龍去脈。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位於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上一處豪宅社區,3日下午驚傳有人從高處丟下一隻裝在紙箱裡的烏龜,撞擊力道之大,令烏龜全身濺血,地上也沾有血跡,動保處獲報後,已派員將烏龜送往動物醫院治療,所幸目前烏龜生命跡象正常。新北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將會同警方調閱監視器,如屬惡意虐待,將依違法動保法嚴懲。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北一名40多歲男子與女友分手後,遭前女友告他性侵,但檢方勘驗男方手機發現,女生事後還有傳「你昨天好猛」的LINE內容,於是認定他並沒有性侵情形。被不實指控的男子則對前女友提告誣告,經檢方認定確實沒有性侵,起訴前女友。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偶而會聽說,欠錢不還脫產,有可能被債權人提告毀損債權罪?這是什麼意思呢?刑法第356條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偶有少男少女不想上學而翹家,爸爸媽媽心急如焚,然後小孩被警方找到,原來是跟網友或其他人同居等狀況。這時,載走少男少女,或是同住的人,會有刑事責任嗎?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雖然,依律師的看法,這條罪應該要廢了!但在未廢除公然侮辱罪之前,還是會有一些實務上常見的爭議案例。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像是退伍或停役後變成「後備軍人」。之後,若符合法定年齡或一定要件,例如:除役而消失後備軍人身分,就可以免於召訓。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關駕駛故意撞人逃離現場,究否構成肇事逃逸罪?涉及對「肇事」認定的問題。

  台中地院有件最新判決案例可供參考,某駕駛為逃避警察攔檢,故意撞了執勤員警後跑掉,被檢察官起訴「傷害罪、妨害公務罪、肇事逃逸罪」,第一審法院判決被告成立妨害公務罪與傷害罪,但是逃逸部份判決無罪(台中地院109交訴177號刑事判決)。一般民眾也許覺得奇怪,不小心撞傷人跑掉構成肇事逃逸罪,為何故意撞傷人跑掉不構成肇事逃逸罪呢?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許多店家都會在Google地圖上顯示評價,希望有Google帳號的消費者於消費後給予自己五顆星好評,以吸引更多顧客捧場,也因為評價等級往往影響店家未來的生意,如果遇到給予低分的消費者,店家往往比吃霸王餐的顧客還要痛恨,近日就有個店家因為發現有個顧客給了低分評價,之後顧客又上門,雙方起了衝突,店家竟然將顧客鎖在店內不給走,雙方動起手來,最後鬧到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店家不讓顧客離開的行為構成強制罪,依法起訴,店家雖然抗議顧客也有弄傷自己,但檢察官認為這算正當防衛,並未起訴。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新書圖庫_191125_0003-1024x768.jpg

  日前新聞報導雲林縣七十九歲老翁用竹棍打死兒子,事發後,有網友質疑陳父年高八旬,且身體孱弱又中風,怎麼可能將比他年輕的兒子活活打死?網路傳聞指老人家可能有頂替之嫌。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駁斥並無頂替之事。事發後案小組在現場進行指紋和DNA等跡證進行比對,同時相關的親友與可能與案有關的人員進行調查,都有不在場證明,所以該案並無頂替的情形。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446466-1.jpg

  桃園有位柯姓男子今年五月十日在家吸食海洛因、安非他命,傍晚騎車經民生路、廣文街口時,反應不及追撞前方等紅燈的李姓騎士。柯男辯稱車禍和吸毒沒有關係,但被害李女說柯撞到她後,柯自己也倒地,且叫他都沒反應;而警方到場時,柯也一度昏睡叫喚不醒,之後命他直線測試、平衡動作時,身體則呈前後、左右搖擺不定狀態,採尿送驗也呈陽性反應。法院認為,柯男吸毒後意識不清,且與人發生碰撞,已有高度危險且產生實質危害,依公共危險罪判他三月。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事務所圖庫_200928-1024x768.jpg

  新聞報導日前在新竹有外送員於路口與計程車發生行車糾紛,運將大哥叭了外送員一聲,外送員回了一句:「叭三小!」遭運將大哥檢附行車紀錄器提告,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三小」二字雖粗俗,但只是閩南語中意指「什麼」的意思,聽者雖感到不悅、不受尊重,但客觀上並不會影響人格評價,況且外送員並無藉此侮辱他人之意,因此認定外送員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文章標籤

陽陽Boop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