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公司證交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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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嬰房二度減資:減資有兩種,你說的是哪一種?

麗嬰房二度減資:減資有兩種,你說的是哪一種?摘要:減資,係指公司為整頓營運狀況並平衡其財務之需要,依法定程序將資本退還股東,或減少章程所訂定之資本總額的程序;一般可區分為「實質減資」與「形式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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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方創新掏空案之一:臨時管理人是什麼?

圓方創新掏空案之一:臨時管理人是什麼?摘要:當公司因董事死亡、辭職或當然解任,致董事會無法召開行使職權;或董事全體或大部分均遭法院假處分不能行使職權等情形,造成公司業務停頓,而有損害公司或其股東權益之虞時,得藉由選任臨時管理人代行董事長及董事會職權,以暫時維持公司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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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嬰房二度減資:減資有兩種,你說的是哪一種?

麗嬰房二度減資:減資有兩種,你說的是哪一種?摘要:減資,係指公司為整頓營運狀況並平衡其財務之需要,依法定程序將資本退還股東,或減少章程所訂定之資本總額的程序;一般可區分為「實質減資」與「形式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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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網紅愚人節玩笑開大了,自製巴菲特認錯買回台積電股票的假新

                每年4月1日愚人節的到來,大家都不放過這機會互相惡作劇,或是互開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圖個樂子。財經網紅摩股史塔克(Moore Stock)也沒放過這個機會,他在4/1晚上時於粉絲專業發布1則自製「彭博社報導」的「新聞」,「Buffett has repurchased all the shares of TSMC」,指稱股神巴菲特先前曾因認為台灣面臨地緣政治風險而出清台積電持股,現在因為看好AI及地緣政治風險下降後認錯全數買回,還在臉書附上台積電的ADR(美國存託憑證)走勢,說明市場反應此一利多消息,豈料此舉馬上被工商時報引用作為新聞報導。摩股史塔克看到有正規財經新聞媒體引述並報導後,台積電ADR還持績走高,台股夜盤期貨也因而上漲,才驚覺事態嚴重,馬上在自製的「彭博社報導」加註「FAKE NEWS」,還頻頻發布道歉啟事,然而仍引發做空的投資人不滿留言抗議。更在事發隔日後,由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證實已收到投資人陳情資料,並已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如有不法情事,將依規定辦理,以維護投資人權益。那麼財經網紅的這個「愚人節玩笑」,有可能成立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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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立於第三地免稅天堂之境外公司,如於本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必須注意哪些事項呢?這涉及民事訴訟之「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是否有權代理」等訴訟合法性要件是否滿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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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40即將掛牌上市,那些吃不到豆腐的市場傳言是真的嗎?

                  元大投信近期募集成立的台灣價值高股息ETF(00940),因募集規模高達新台幣1752億元,榮登台股高息 ETF 規模第四大,更馬上超車統一投信發行之高息動能ETF(00939)的531億元規模。橫空出市即成為規模排行第六大的ETF,除了讓負責監管證券市場的金管會頻頻叮嚀投資人注意風險外,也讓不少投資人想就00940公布的「台灣價值指數」中各項成份股預先買進卡位,坐等00940再買入抬轎後賺取價差。然而,在00940募集期間結束準備要掛牌上市的這幾個交易日,投資人都不見「台灣價值指數」中佔最大權數的長榮海運(2603)有明顯買盤,紛紛猜測是不是元大投信的操盤手自己跟自家的其他基金有鉅額交易?甚至有財經部落客大膽推測元大投信可能是要用「借券」的方式先行掛牌上市,這些市場傳言真的有可能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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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辭任中廣董事長、董事與總經理:其實他還是影子董事?摘要:趙少康縱已不再擔任中國廣播公司(下稱中廣)董事長、董事及總經理,惟因趙少康與其配偶透過好聽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持有中廣逾九成的股權,而得指派法人代表參加中廣董事會、選出董事及總經理,實質上掌控中廣的業務營運,故可被認定為中廣的影子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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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董座遭裁定羈押: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公司怎麼辦?摘要:由公司副董事長代理董事長的職權。但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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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公司否決股東提案:股東所提議案遭公司董事會沒收?摘要:原則上,股東所提議案公司董事會並應列為股東常會的議案。然有下列四項情事之一存在時,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其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其二,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下同)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1%。其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其四,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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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音即將退休:如何選出護國神山下一任董事長?

摘要:按台積電章程,其並未規定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故下一任董事長係由董事會自董事中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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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增資:以現金增資提升資本適足率?摘要:新光人壽得透過現金增資的方式,將籌措而來的資金,充實其營運現金流、改善其財務結構,逐步提升其資本適足率。

新光人壽增資:以現金增資提升資本適足率?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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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常言道:打贏不算贏,拿到才算數。債權人費了好一番勞力、時間、費用,最後取得勝訴判決,如果債務人仍不履行,就只能再透過國家賦予法院之強制執行權,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而債務人的財產為所有債權人之總擔保,法律上又稱之「責任財產」,只要查得到的(不限於國稅局或稅捐處調得之所得、財產資料),原則上都能查封、拍賣,進而使債權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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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褲大廠如興公司董事長請辭是否影響裁判解任訴訟?

                全球知名牛仔褲代工大廠如興公司(4414),近期傳出董事長將以「完成階段性任務」為由,請辭董事長,惟如興公司及董事長業經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訴請裁判解任如興董事長張水江董事職務,獲判勝訴,又查如興公司前已表示將研擬上訴事宜,則董事長請辭一舉,是否將影響裁判解任訴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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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知名生成式AI ChatGPT的Open AI公司近日傳出,董事會突然更換執行長(Sam Altman)和董事長布羅克曼(Greg Brockman)的新聞,據說是董事會的過半董事認為執行長的經營策略,不符合董事會的要求,所以臨時召開董事會解除了他的職務。可是執行長奧特曼在AI業界可說是大大有名,被稱為ChatGPT之父,不少網友甚至認為沒有奧特曼,就沒有ChatGPT,為何董事會竟會做出將他解除職位的決定呢?據傳,目前除了微軟為首的諸多投資人不滿董事會的決定外,有數百位Open AI的員工集體連署,要求董事會收回成命,把奧特曼找回來,並要求發起「政變」的董事下台,但目前董事會並沒有聽從他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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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股東監察權之主體及對象   

                雖然學理及實務上對於股份有限公司有較多之討論,惟我國之商業環境,仍以有限公司為大宗。有限公司係由少數有限責任股東組成,同時具有資合與人合公司性質的公司組織,不同於股份有限公司濃厚之資合性,有限公司係以全體股東及董事為其機關,除了董事必須具有股東身份外,公司法並無要求有限公司設置股東會,有限公司之日常業務執行,則委由具有股東身分之董事負責;至於有限公司重要事項之決定,依事項之重要程度,有不同表決權數之規定(公司法第98條至第1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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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法院解散、清算公司之注意事項

                 朋友之間,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恐怕是歷久不衰的道理。常見三五好友合資成立公司,在經營一段時間後,因理念不合或信任問題,公司難以繼續經營,此際,董事或執行業務之股東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含不執行業務之股東),想要拿回自己的錢出場,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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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非董事身分之人為買賣行為就無須由監察人代表公司嗎?

                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各項業務時,時常會與他人有買賣、借貸或為各種法律行為之需求,若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有前述行為時,則應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來進行交易(參諸公司法第223條)。然而,觀諸此條文義,看似僅在具董事身分之前提下,才會有公司法第223條之適用。假設甲並無擔任A公司董事職位,而實質上有為A公司執行董事業務,則甲與A公司為買賣某地之交易時,A公司是否應由監察人作為公司之代表呢?結論上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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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下稱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規定:「保護機構辦理前條第一項業務,發現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有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或期貨交易法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零八條規定之情事,或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章程之重大事項,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以書面請求公司之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或請求公司之董事會為公司對監察人提起訴訟,或請求公司對已卸任之董事或監察人提起訴訟。監察人、董事會或公司自保護機構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保護機構得為公司提起訴訟,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二百二十七條準用第二百十四條之限制。二、訴請法院裁判解任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不受公司法第二百條及第二百二十七條準用第二百條之限制,且解任事由不以起訴時任期內發生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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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力量大,合資亦然。一個人的力量做不到的事情,可以透過一群人凝聚資金,再透過部分人的運籌帷幄,往理想邁進。但,理想與現實之間,往往是豐滿與骨感之差別。好友合資後,經過幾年,因為彼此不信任而拆夥者,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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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公司上週據傳經營權易手,由市場派組織的七名大股東,以持有股數過半為由,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並一舉奪下九席董事中過半的五席,成功取得泰山公司的經營權,公司派雖然質疑市場派本次股東臨時會的合法性,但市場派主張股東臨時會有經過證交所同意,一切合法,雙方經營權大戰,看似暫時告一段落,只是如果原本的董事會不召集股東會,市場派真的這麼容易召開股東臨時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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