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職場糾紛 (141)
- Jan 11 Fri 2019 08:00
兼職投保的法律問題
- Dec 03 Mon 2018 17:56
薪資未滿四萬不得面議
就業服務法於今年11月9日三讀通過,並於11月30日新法正式上路。其中對於各行業最相關的修法,莫過於新增第5條第2項第6款:「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及第67條:「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條,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事。
- Nov 23 Fri 2018 12:30
選舉投票,你放假了嗎
- Nov 07 Wed 2018 10:50
僱用童工不得從事危險性工作
新聞報導指出,某林姓少年在一家居酒屋打工,並無機車駕照,老闆竟指示晚上十點多騎機車到中和烘爐地南山福德宮求「發財金」。後來,少年回程時與張男駕駛的汽車發生車禍死亡,少年母親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駕駛與老闆負連帶賠償責任。
- Nov 02 Fri 2018 10:18
違法超時,勞工的權益有人在乎嗎
普悠瑪事件已進入到後續的事故調查中,舉凡有關台鐵、普悠瑪相關的問題,也逐漸地浮出檯面備受檢視!後續有相關的人員踢爆,其實台鐵員工有長時間都是屬於超時工作的狀態,而「超時工作」這問題,其實不單單只存在於台鐵內,其實有很多的公司行號也都存有一樣的問題。
- Oct 30 Tue 2018 09:31
邱議瑩何必陪著韓國瑜失言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一席「你要你的老婆讓韓國瑜睡一晚,當成是你提供了工作機會之後的報酬嗎?」經過葉毓蘭爆料後,引來各界大亂鬥。邱立委表示此語是因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先在造勢活動中,提出「招商陪睡」說,她才會有此發言。到底誰陪誰睡覺,搞得民眾霧煞煞。
- Oct 22 Mon 2018 09:54
老闆:人力不足,幫個忙不行?
不論是從事甚麼行業,應該多多少少都聽過老闆要求:「明天XXX請假,你可以替他補明天的班嗎?」或是「要麻煩你這個月多上幾天班,現在人不夠,多擔待點。」,基於同事間本來就該互相協助支援的道理,大部分的員工只要時間、體力允許,大多不會拒絕這樣的加班要求,但加班時間應不超出何等範圍方屬合理,加班費又應如何計算、支付,卻是許多人疏未注意而悄悄讓自己權益流失的問題。
- Oct 12 Fri 2018 17:52
工讀生不受勞基法保障?
有網友在瀏覽人力銀行時,不時會看到「全職工讀生」一詞,感到困惑並上網發問後,引發底下許多人回應,意見不外乎是可以規避掉正職福利(如:三節獎金)、特休等,但難道與正職同為勞工的工讀生,竟不能受到勞基法的保障嗎?
- Aug 28 Tue 2018 00:00
勞資會議的代表如何選任呢?
近年來因勞動基準法修訂,多項攸關勞方權益問題,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因而勞資會議之組成備受重視,而勞資會議的決定關乎公司勞工權益,惟對於公司勞資會議代表產生,我們都清楚瞭解嗎?代表產生真的都符合法律規定嗎?而勞資會議組成又有哪些相關依據呢?
- Aug 23 Thu 2018 14:50
銀行員「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有關「優惠存款」爭議問題
如果銀行主張行員有違反工作情節重大而予終止勞動關係,行員則主並無該行情,雙方發生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其中關於銀行所提供的「優惠存款」利息,是否屬薪資報酬而得主張權利呢?亦或是,就算不是工資,銀行仍不得減低其在職期間之利息之給付呢?
- Aug 22 Wed 2018 11:00
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職災之法律問題
上班途中若發生車禍受傷,視為職業傷害。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再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不能工作,得請領傷病或醫療給付。
- Aug 17 Fri 2018 23:40
108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23.1K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107年8月16日召開第33次會議,經勞、資、學、政四方委員討論,結論:自108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22,000元調整至23,100元,調升1,100元,調幅5%;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40元調整為150元,調升10元,調幅7.14%。全案將由勞動部陳報行政院核定。
- Jul 11 Wed 2018 00:00
工作地、上班地,颱風假不同步怎麼辦
- Jun 20 Wed 2018 12:33
雇主必知之『職業安全衛生法』
- Jun 13 Wed 2018 12:13
勞工可以和雇主約定放棄退休金嗎?
不少雇主為了節省成本,會不幫勞工投保勞保與提撥退休金,也有情形是高薪低保,姑且不論這樣已經違反了行政法上的義務,而有受主管機關論以罰鍰的問題,在民事上面,雇主可以主張他私下有和勞工約定,不用給付退休金嗎?最近法院就明白的說不行!
- May 17 Thu 2018 00:08
承攬,僱傭傻傻分不清楚
一位單親媽媽因以百變造型賣早餐而爆紅,之後轉戰直播平台擔任拍賣官,底薪三萬元,另外還有業績獎金,但她在直播時挑撥客人和公司對立,公司要求道歉她又不願意,僅僅任職二十五天即遭公司解僱,於是她向公司提告請求給付底薪、業績獎金以及資遣費共六萬多元,且要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然公司主張雙方僅為承攬關係而非僱傭,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屬於僱傭關係,因此適用勞基法。
- May 08 Tue 2018 18:03
疲勞駕駛又釀禍!
疲勞駕駛真得很危險。前陣子一名大貨車駕駛自高雄開往桃園及台北送貨,凌晨又開回高雄,就在路上發生了車禍。有兩名國道警察執行勤務在路邊開單舉發某台違規佔用中線車道的一台貨車,那名疲勞駕駛大貨車的男子因打瞌睡而撞上那台被開單的貨車,連環撞上警方的巡邏車,導致兩名員警和被撞的貨車駕駛不幸身亡。據報導,這次過勞肇事駕駛的雇主,先前被勞檢即有多次因違規遭開罰之紀錄,但仍繼續違規,如今發生憾事。
- May 01 Tue 2018 17:58
學徒還是工人?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來講則勞動新聞。有位單親家庭的少年為了減輕家中負擔,自己賺取學費半工半讀去某間小吃店打工,豈料遇到慣老闆,積欠兩個月的薪水不支付給他,當他下老闆開口時,老闆竟回你沒跟我說你要領多少,少年只好自己把薪水算給老闆,老闆竟已讀不回。少年的母親到店內跟老闆談,要求老闆應支付薪水,老闆竟說該名少年只是學徒並非打工,因此本就沒有薪水,還過份的說給薪水自己有損失、沒錢等等,原來小吃店已非第一次欠工讀生薪水了。勞工局已對該小吃店開罰二十萬元。
- Apr 13 Fri 2018 17:59
小小公司員工的保險問題
現在有些規模小的公司,員工僅小貓兩三隻,這樣的公司非強制勞工保險的對象,因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即有規定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的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因此未滿五人的公司並不在強制投保勞保的範圍內,那勞工豈非無保障?
- Apr 11 Wed 2018 14:07
早餐店殺手終於踢到鐵板
新聞報導,有位劉姓女子過去常在各地早餐店求職,上工之後,往往因為工作態度不佳,包含重摔碗盤、洗菜時摳腳等舉動,遭到雇主解職。劉女隨即以檢舉雇主未替其投保勞健保的方式,向該地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並要求和解金,據說二年就得手十多萬元。